北京科技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22年12月27日 来源:北京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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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校园体育运动的开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北京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我校2023年将继续选拔招录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计划

项目类别项目名称计划招生人数
A田径0-12人
A女篮前锋0-3人
中锋0-3人
后卫0-3人
总人数不超过5人
A男篮前锋0-3人
中锋0-3人
后卫0-3人
总人数不超过5人
A羽毛球0-2人(男)
0-1人(女)
B男足前锋0-1人
前卫0-2人
中后卫0-2人
B跆拳道0-4人

二、报考条件

(一)考生的学历和运动成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考生,报考田径、篮球、羽毛球、跆拳道项目,要求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报考足球项目,要求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注: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

(二)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所报考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三)凡入学前曾在专业队注册并报名参加过各类专业赛事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羽毛球项目考生必须符合参加全国大学生羽毛球锦标赛甲组比赛的参赛资格。凡15岁(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以后在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羽毛球专业运动员不符合报考资格。

田径项目凡入学前曾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俱乐部、行业体协参加(报名)下列比赛之一者:全国运动会(含预赛、预选赛、资格赛等属于全运会名义的比赛);参加过由国家体育总局或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协会)所主办的下列项目全国性比赛:全国田径锦标赛(含室内赛、越野赛和竞走赛);全国田径分站赛、分区赛、冠军赛、大奖赛、总决赛、项群赛、全国青年锦标赛等比赛的考生不能参加测试;入学前是普通中学在校学生,在参加以上所列限制赛事之前,已在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以中学生身份注册者,不受此限。

三、招生程序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的规定,田径、足球、跆拳道和羽毛球四个项目实行全国统测,篮球项目实行校测。

(一)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篮球项目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8日08:00-2023年2月15日24:00。

田径、足球、跆拳道和羽毛球项目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08:00-2023年2月27日24:00。

请考生严格按各项目报考时间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ddbm/)进入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和要求进行报名。考生须在报名系统确认志愿,下载打印《北京科技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本人签字,学籍所在中学或单位签字盖章后扫描原件上传至报名系统(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表版本号必须与报名系统一致,并在每一页的页尾签字盖章),视为完成报名。

考生须上传运动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如等级证书仍在办理中,须提供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查询系统(https://ydydj.univsport.com/index.php?m="index&c=look&a=look)运动员等级证书核对结果截图,否则报名无效。

特别提示:

1.凡上传材料模糊影响辨识或不准确、不完整者,不能通过初审。

2.报考球类项目的同学请注明场上位置。

(二)初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篮球项目初审结果将于2023年2月18日18:00在报名系统公布,田径、足球、跆拳道和羽毛球项目将于2023年3月3日18:00在报名系统公布,请考生自行查看初审结果,我校不再单独安排电话和书面通知。篮球项目初审通过者请按报名系统提示时间及时打印准考证,方可来校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校测。

(三)现场资格复审(篮球项目)

1.时间:篮球项目考生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复审。

2.地点:北京科技大学体育馆5号门

3.所需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北京科技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按照表格要求签字盖章,否则无法通过资格复审)、《北京科技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准考证》;

(2)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至一张纸);

(3)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4)近三年比赛秩序册本人页和成绩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请考生在原件及复印件中将本人的名字做明显标示);

(5)测试期间人身意外伤害险保单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免冠两寸白底证件照一张。

如出现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网上报名所填信息与资格复审提交的材料不一致等情况,现场资格复审将不予通过。未通过资格复审者不能参加后续的体育专项测试。

(四)体育专项测试(篮球项目)

1.测试时间及地点

2023年2月25日全天进行体育专项测试,考试地点为学校体育馆,具体安排将在资格复审时通知。

2.测试内容及评分办法:

(1)测试内容包括全场运球往返上篮、投篮(1分30秒自投自抢:前锋、后卫投3分,距离6.75米;中锋投2分,距离4.25米)、全场三对三、全场五对五等。

(2)评分办法附后。

3.测试结束后,考试登记表须考官和考生双方签字确认。

4.根据测试成绩,分性别,按考生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上填报的“专业”所属的“场上位置”(前锋、中锋和后卫)分开排队。

(五)全国统测

报名田径、跆拳道、足球、羽毛球的考生除须按规定时间登陆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ddbm/)报名北京科技大学,还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报名,将北京科技大学选为“高水平志愿学校”,并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全国统一测试,报名和统测时间请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1.田径项目

以考生参加全国田径统测所取得的各单项的最高分数(成绩)作为认定依据。

2.跆拳道项目

(1)根据当前队伍现状及项目发展需求,设4个优先招生级别和6个替补招生级别。每个级别最多招收1人。优先级别招生总人数达到分配的招生名额时,将不再招收报考替补级别的考生;优先级别招生总人数未达分配的招生名额时,将按照替补级别顺序录取排序靠前的级别。

(2)优先级别为:男子45kg,男子55kg,男子59kg和男子+78kg。替补级别为:男子68kg,女子52kg,女子55kg,女子59kg,女子63kg,女子+63kg。

(3)报考同一级别的考生按照全国统测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高者优先认定合格资格。

(4)级别是指考生取得运动员技术等级时所参加比赛的体重级别,须与报考级别严格对应。运动员参加全国统测的公斤级别也须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级别一致。

3.足球项目

根据足球全国统测成绩,按考生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上填报的“专业”所属的“场上位置”(前锋、前卫和中后卫)分开排队。后续如遇全国足球统测政策调整,将另行发布通知。

4.羽毛球项目

分男女根据全国统测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予以认定。后续如遇全国羽毛球统测政策调整,将另行发布通知。

5.全国统测分数低于65分我校不予录取。如果报考同一项目(区分小项、位置)的考生全国统测成绩相同,依次按照全国统测评分标准中的同分比较规则、运动员等级、参赛和竞赛获奖级别择优录取。

(六)认定、公示和录取

1.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求、考生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和各项目对不同位置、不同分项的急需程度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入围考生可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1)A类项目中部分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的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可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此优惠政策主要用于A类项目。享受此优惠政策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

(2)A类项目中部分运动成绩较为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入围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3)A类项目中的剩余入围考生及B类项目入围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合并本科批次及高考改革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2.入围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协议,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协议回执,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入围资格。

3.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测试并通过,否则我校不予录取。

4.入围考生名单和信息将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同时接受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审核确认,如公示无异议且经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则签订的协议正式生效。

5.所有签约考生均须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填报高考志愿。对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协议书内容及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政策报请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录取。

6.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专业为工商管理,学制4年。

四、高水平运动队管理

高水平运动队学生的培养和管理执行专门培养方案,学生入学后须与我校签订协议,接受所在院系和运动队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运动员入学前的测试项目必须作为运动员入学后的训练专项和参赛项目,学校将运动队学生参加训练的学时和表现、比赛成绩和突出贡献等情况设为必修学分进行考核,学生须同时通过竞赛和训练年度考核后方能毕业。

五、监督机制

(一)学校在高水平运动员选拔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将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我校教职工子女和亲属报考本校高水平运动队的,须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报备并在校内公示,教职工本人要全程回避。

(三)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并参加测试。报名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报名与测试资格。

(四)所有测试项目将进行全程录像备案,从严查处替考、服用兴奋剂等严重作弊行为。对违规考生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五)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入学后,须按规定参加体育专项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门调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的学生以及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其它事项

(一)如遇有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影响招生考试过程的情况发生,我校可根据情况修改或调整招生简章,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

(二)报名和测试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七、联系方式

体育部:010-62334386、62332427

招生办:010-62325294

监督电话:010-62332229

咨询邮箱:zhaoshengzixun@ustb.edu.cn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科技大学体育部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