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业特招生简章
2012年01月09日
来源:浙江师范大学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2012年浙江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业特招生简章(浙江省)
浙江师范大学本部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金华市,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的多科性省属重点大学。长期以来,学校高度重视体育工作,被评为全国和浙江省“学校体育工作先进单位”。2004年开始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现有教育部确定的田径、篮球两支高水平运动队,多支校运动队保持常年训练。拥有室内外体育场馆14余万平方米,体育设施省内一流。先后承办CUBA东南赛区比赛、浙江省大学生运动会等重大赛事。近年来,我校体育健儿在全国、浙江省大学生各类运动竞赛中奋勇拼搏,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田径金牌百余枚,多次获得浙江省大学生篮球、足球、武术、健美操、网球、定向越野、游泳比赛冠军。攀岩、跆拳道、体育舞蹈运动员获得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冠军。2007年浙江省第十二届大学生运动会,共获得67枚金牌,取得丙组总分第一;2009年在浙江省第二届大学生田径锦标赛中获得32金29银13铜,共计74枚奖牌,位居奖牌榜头名;2010年第五届全国高等师范院校大学生田径运动会,共获得5金2银5铜的成绩,打破两项记录,列总分团体第三、女子团体第二;2011年浙江省第十三届大学运动会田径项目比赛,破七项纪录,摘36金16银14铜共计66枚奖牌,获体育专业组、高水平组男女团体总分第一名。男篮、男足代表队夺得浙江省大学生联赛丙组第一。田径、篮球、攀岩为浙江省高校体育特色项目。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竞技体育和校园体育文化的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以及浙江省体育专业特招生的有关规定,我校201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非体育专业将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业招收特招生。
一、招生项目、人数及范围
1.高水运动员:田径、篮球(男子),面向全国招收40人左右;
2.体育专业特招生:田径、足球(男子)、篮球(男子)、武术、网球、游泳、乒乓球、排球,面向浙江省招收23人左右。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1.考生须参加浙江省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和体育特招生专项测试,成绩合格方可报名参加我校的专项测试。
2.高水平运动员: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3.体育特招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体育专业特招生相应项目省级以上体育竞赛前六名(集体项目限主力队员)或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截至2012年浙江省体育专业特招生、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当天20:00;
(三)现场确认地点:体育学院一楼大厅。
三、专项测试与确认
1.根据我校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的测试标准和选拔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报考我校足球(男子)和篮球(男子)项目的考生进行专项测试。
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测试地点:北田径场(足球)、体育馆(篮球)
专项测试费:50元
2.报考我校田径高水平运动员和体育特招生,武术、网球、游泳、乒乓球、排球等特招生项目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进行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确认地点:体育学院综合馆一楼大厅
四、录取办法
1.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及我校招生专业的需要,我校专家评审委员会择优确认入围名单,及时通知入围考生,在我校招生网上予以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备案。
入围考生须在2012年4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快递至我校体育学院办公室:
(1)运动员等级证书、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近两年内运动成绩证明(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
2.高水平运动员:
对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可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时间与地点另定)。考生通过文化课考核后,方可录取(人数控制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20%以内)。
对获得二级运动员且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浙江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浙江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由我校提出申请,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录取(人数控制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30%以内)。
3.体育专业特招生:
体育专项测试、术科考试、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浙江省要求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邮编:321004
咨询电话:0579-82282575,82282245
传真:0579-82282335
招生网址:http://zs.zjnu.edu.cn
2012年浙江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非浙江省)
浙江师范大学本部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金华市,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的多科性省属重点大学。长期以来,学校高度重视体育工作,被评为全国和浙江省“学校体育工作先进单位”。2004年开始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现有教育部确定的田径、篮球两支高水平运动队,多支校运动队保持常年训练。拥有室内外体育场馆14余万平方米,体育设施省内一流。先后承办CUBA东南赛区比赛、浙江省大学生运动会等重大赛事。近年来,我校体育健儿在全国、浙江省大学生各类运动竞赛中奋勇拼搏,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田径金牌百余枚,多次获得浙江省大学生篮球、足球、武术、健美操、网球、定向越野、游泳比赛冠军。攀岩、跆拳道、体育舞蹈运动员获得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冠军。2007年浙江省第十二届大学生运动会,共获得67枚金牌,取得丙组总分第一;2009年在浙江省第二届大学生田径锦标赛中获得32金29银13铜,共计74枚奖牌,位居奖牌榜头名;2010年第五届全国高等师范院校大学生田径运动会,共获得5金2银5铜的成绩,打破两项记录,列总分团体第三、女子团体第二;2011年浙江省第十三届大学运动会田径项目比赛,破七项纪录,摘36金16银14铜共计66枚奖牌,获体育专业组、高水平组男女团体总分第一名。男篮、男足代表队夺得浙江省大学生联赛丙组第一。田径、篮球、攀岩为浙江省高校体育特色项目。
一、招生项目、人数及范围
田径、篮球(男子),面向全国招收40人左右(其中省外考生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者: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报考我校高水运动员项目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成绩合格。
(二)报名时间:截至2012年2月17日。
(三)现场确认地点:体育学院一楼大厅
三、专项测试与确认
1.根据我校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的测试标准和选拔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报考我校田径和篮球(男子)项目的考生进行专项测试。
测试时间:2012年2月18日8:30
测试地点:新田径场(田径)、体育馆(篮球)
专项测试费:50元
四、录取办法
1.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及我校招生专业的需要,我校专家评审委员会择优确认省外高水平运动员入围名单,及时通知入围考生,在我校招生网上予以公示,并报考生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备案。
入围考生须在2012年4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快递至我校体育学院办公室:
(1)运动员等级证书、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近两年内运动成绩证明(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
2.对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可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时间与地点另定)。考生通过文化课考核后,方可录取(人数控制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20%以内)。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邮编:321004
咨询电话:0579-82282575,82282245
传真:0579-82282335
招生网址:http://zs.zjnu.edu.cn
浙江师范大学本部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金华市,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的多科性省属重点大学。长期以来,学校高度重视体育工作,被评为全国和浙江省“学校体育工作先进单位”。2004年开始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现有教育部确定的田径、篮球两支高水平运动队,多支校运动队保持常年训练。拥有室内外体育场馆14余万平方米,体育设施省内一流。先后承办CUBA东南赛区比赛、浙江省大学生运动会等重大赛事。近年来,我校体育健儿在全国、浙江省大学生各类运动竞赛中奋勇拼搏,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田径金牌百余枚,多次获得浙江省大学生篮球、足球、武术、健美操、网球、定向越野、游泳比赛冠军。攀岩、跆拳道、体育舞蹈运动员获得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冠军。2007年浙江省第十二届大学生运动会,共获得67枚金牌,取得丙组总分第一;2009年在浙江省第二届大学生田径锦标赛中获得32金29银13铜,共计74枚奖牌,位居奖牌榜头名;2010年第五届全国高等师范院校大学生田径运动会,共获得5金2银5铜的成绩,打破两项记录,列总分团体第三、女子团体第二;2011年浙江省第十三届大学运动会田径项目比赛,破七项纪录,摘36金16银14铜共计66枚奖牌,获体育专业组、高水平组男女团体总分第一名。男篮、男足代表队夺得浙江省大学生联赛丙组第一。田径、篮球、攀岩为浙江省高校体育特色项目。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竞技体育和校园体育文化的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以及浙江省体育专业特招生的有关规定,我校201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非体育专业将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业招收特招生。
一、招生项目、人数及范围
1.高水运动员:田径、篮球(男子),面向全国招收40人左右;
2.体育专业特招生:田径、足球(男子)、篮球(男子)、武术、网球、游泳、乒乓球、排球,面向浙江省招收23人左右。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1.考生须参加浙江省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和体育特招生专项测试,成绩合格方可报名参加我校的专项测试。
2.高水平运动员: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3.体育特招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体育专业特招生相应项目省级以上体育竞赛前六名(集体项目限主力队员)或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截至2012年浙江省体育专业特招生、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当天20:00;
(三)现场确认地点:体育学院一楼大厅。
三、专项测试与确认
1.根据我校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的测试标准和选拔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报考我校足球(男子)和篮球(男子)项目的考生进行专项测试。
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测试地点:北田径场(足球)、体育馆(篮球)
专项测试费:50元
2.报考我校田径高水平运动员和体育特招生,武术、网球、游泳、乒乓球、排球等特招生项目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进行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确认地点:体育学院综合馆一楼大厅
四、录取办法
1.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及我校招生专业的需要,我校专家评审委员会择优确认入围名单,及时通知入围考生,在我校招生网上予以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备案。
入围考生须在2012年4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快递至我校体育学院办公室:
(1)运动员等级证书、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近两年内运动成绩证明(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
2.高水平运动员:
对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可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时间与地点另定)。考生通过文化课考核后,方可录取(人数控制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20%以内)。
对获得二级运动员且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浙江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浙江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由我校提出申请,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录取(人数控制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30%以内)。
3.体育专业特招生:
体育专项测试、术科考试、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浙江省要求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邮编:321004
咨询电话:0579-82282575,82282245
传真:0579-82282335
招生网址:http://zs.zjnu.edu.cn
2012年浙江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非浙江省)
浙江师范大学本部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金华市,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的多科性省属重点大学。长期以来,学校高度重视体育工作,被评为全国和浙江省“学校体育工作先进单位”。2004年开始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现有教育部确定的田径、篮球两支高水平运动队,多支校运动队保持常年训练。拥有室内外体育场馆14余万平方米,体育设施省内一流。先后承办CUBA东南赛区比赛、浙江省大学生运动会等重大赛事。近年来,我校体育健儿在全国、浙江省大学生各类运动竞赛中奋勇拼搏,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田径金牌百余枚,多次获得浙江省大学生篮球、足球、武术、健美操、网球、定向越野、游泳比赛冠军。攀岩、跆拳道、体育舞蹈运动员获得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冠军。2007年浙江省第十二届大学生运动会,共获得67枚金牌,取得丙组总分第一;2009年在浙江省第二届大学生田径锦标赛中获得32金29银13铜,共计74枚奖牌,位居奖牌榜头名;2010年第五届全国高等师范院校大学生田径运动会,共获得5金2银5铜的成绩,打破两项记录,列总分团体第三、女子团体第二;2011年浙江省第十三届大学运动会田径项目比赛,破七项纪录,摘36金16银14铜共计66枚奖牌,获体育专业组、高水平组男女团体总分第一名。男篮、男足代表队夺得浙江省大学生联赛丙组第一。田径、篮球、攀岩为浙江省高校体育特色项目。
一、招生项目、人数及范围
田径、篮球(男子),面向全国招收40人左右(其中省外考生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者: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报考我校高水运动员项目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成绩合格。
(二)报名时间:截至2012年2月17日。
(三)现场确认地点:体育学院一楼大厅
三、专项测试与确认
1.根据我校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的测试标准和选拔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报考我校田径和篮球(男子)项目的考生进行专项测试。
测试时间:2012年2月18日8:30
测试地点:新田径场(田径)、体育馆(篮球)
专项测试费:50元
四、录取办法
1.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及我校招生专业的需要,我校专家评审委员会择优确认省外高水平运动员入围名单,及时通知入围考生,在我校招生网上予以公示,并报考生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备案。
入围考生须在2012年4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快递至我校体育学院办公室:
(1)运动员等级证书、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近两年内运动成绩证明(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
2.对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可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时间与地点另定)。考生通过文化课考核后,方可录取(人数控制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20%以内)。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邮编:321004
咨询电话:0579-82282575,82282245
传真:0579-82282335
招生网址:http://zs.z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