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1年12月21日
来源:南华大学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南华大学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具有53年办学历史的大学。学校由原隶属中国核工业总公司的中南工学院、核工业第六研究所与原隶属湖南省的衡阳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在学校设立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基地。是中国核工业培养和输送人才突出贡献高校,是国家教育部指定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之一。为选拔高水平体育人才,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2012年南华大学将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生项目、招生计划
女子排球招收16人。
二、报名条件
1.符合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德智体全面发展,无伤病,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3、身高要求:湖南省考生身高必须达到女1.68米以上(个别组织进攻队员和二传手必须达到1.65米以上)。省外的考生身高必须达到女1.75米以上(个别组织进攻队员和二传手必须达到1.65米以上)。
三、报名方式
2011年12月17日到南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须提交考生运动竞赛成绩证书,等级运动员证书、身份证等报名材料原件。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四、体育专项测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1、时间:2011年12月17日—18日;
2、地点:南华大学排球馆;
3、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否则不予测试。测试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将取消测试资格,并通报所在中学。
五、文化考试
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考生,可以申请参加南华大学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也可选择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南华大学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安排如下:
1、考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3月25日
地点:南华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形式为笔试,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测试。
3.考试内容:
文科考生为语文、数学、英语(总分300分,时间180分钟)和文科综合(含政治、历史、地理,总分150分,时间120分钟);
理科考生为语文、数学、英语(总分300分,时间180分钟)和理科综合(含生物、物理、化学,总分150分,时间120分钟)。
六、录取办法
1.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测试的考生经专项测试后,南华大学根据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拟定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并与其签定《南华大学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预录协议书》。
2.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考试合格者,南华大学择优选拔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教育部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及所在中学公示、备案,按照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市、区)关于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政策录取。
3.该政策仅适用于第一志愿报考南华大学的考生。
七、其他事宜
1、考生自备运动服装、学校提供器材用品;
2、考生测试期间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八、联系方式
招生政策咨询:0734-8282553 8282530 8282286
专业测试咨询:0734-8281746 13762469828
监督电话:0734-8282711
学校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邮编:421001
九、本招生简章由南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招生项目、招生计划
女子排球招收16人。
二、报名条件
1.符合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德智体全面发展,无伤病,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3、身高要求:湖南省考生身高必须达到女1.68米以上(个别组织进攻队员和二传手必须达到1.65米以上)。省外的考生身高必须达到女1.75米以上(个别组织进攻队员和二传手必须达到1.65米以上)。
三、报名方式
2011年12月17日到南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须提交考生运动竞赛成绩证书,等级运动员证书、身份证等报名材料原件。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四、体育专项测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1、时间:2011年12月17日—18日;
2、地点:南华大学排球馆;
3、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否则不予测试。测试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将取消测试资格,并通报所在中学。
五、文化考试
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考生,可以申请参加南华大学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也可选择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南华大学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安排如下:
1、考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3月25日
地点:南华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形式为笔试,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测试。
3.考试内容:
文科考生为语文、数学、英语(总分300分,时间180分钟)和文科综合(含政治、历史、地理,总分150分,时间120分钟);
理科考生为语文、数学、英语(总分300分,时间180分钟)和理科综合(含生物、物理、化学,总分150分,时间120分钟)。
六、录取办法
1.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测试的考生经专项测试后,南华大学根据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拟定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并与其签定《南华大学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预录协议书》。
2.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考试合格者,南华大学择优选拔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教育部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及所在中学公示、备案,按照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市、区)关于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政策录取。
3.该政策仅适用于第一志愿报考南华大学的考生。
七、其他事宜
1、考生自备运动服装、学校提供器材用品;
2、考生测试期间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八、联系方式
招生政策咨询:0734-8282553 8282530 8282286
专业测试咨询:0734-8281746 13762469828
监督电话:0734-8282711
学校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邮编:421001
九、本招生简章由南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