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1年12月20日
来源: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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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设有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在全国高校体育竞赛中享有盛誉。近年来更是在国家级、省级大学生体育竞赛中,取得了辉煌的成绩。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竞技水平,促进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我校2012年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羽毛球、击剑高水平运动员。
一、报名条件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二、招生人数
羽毛球:6人
击剑:6人
三、报名及测试
(一)报名材料:
1、《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复印无效,考生可直接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索取或从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招生信息网上下载。
2、一寸免冠同底近照三张(黑白彩色均可),其背面注明学生姓名、性别、特长和学校名称。
3、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赛会秩序册、成绩册。所有证件需原件、复印件
4、学历证明:a、应届高中毕业生需学校盖章,历届毕业生需高中毕业证书原件;b、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历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我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
5、以上材料请于2012年2月26日前寄至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体育学院群体竞赛部(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材料),逾期不补报名。
邮编:113001。
(二)测试时间:2012年3月3日
(三)测试地点: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体育馆。
四、录取办法
1、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者,我校将报生源所在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上述部门对考生资格集中公示,我校也将在本网站予以公示。
2、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者(不含一级及以上级别运动员),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将根据其运动成绩,在录取时分别在考生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或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以上予以录取。
3、获得一级及以上级别运动员并通过我校的体育测试和文化课考核者,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批准,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予以录取。
4、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按教育部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参加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符合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的录取条件者,我校将予以录取。
五、学费
凡正式录取的一级及以上级别运动员,其第一学年度的学费全免;从第二学年度至第四学年度,凡获得全国比赛前八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的高水平运动员,其获名次当年度的学费减免。正式录取的二级运动员需正常交纳学费。
六、其它
1、考生测试时需要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需带户口簿原件)。
2、考生参加测试的食、宿等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咨询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招生就业处、体育学群体竞赛部
联系人:刘老师(击剑)手机:13009254320
韩老师(羽毛球)手机:13842308833
李老师(群体)手机:13050153933
招生电话:024-56865000 56860827
传真:024-56860886 56861950
一、报名条件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二、招生人数
羽毛球:6人
击剑:6人
三、报名及测试
(一)报名材料:
1、《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复印无效,考生可直接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索取或从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招生信息网上下载。
2、一寸免冠同底近照三张(黑白彩色均可),其背面注明学生姓名、性别、特长和学校名称。
3、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赛会秩序册、成绩册。所有证件需原件、复印件
4、学历证明:a、应届高中毕业生需学校盖章,历届毕业生需高中毕业证书原件;b、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历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我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
5、以上材料请于2012年2月26日前寄至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体育学院群体竞赛部(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材料),逾期不补报名。
邮编:113001。
(二)测试时间:2012年3月3日
(三)测试地点: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体育馆。
四、录取办法
1、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者,我校将报生源所在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上述部门对考生资格集中公示,我校也将在本网站予以公示。
2、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者(不含一级及以上级别运动员),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将根据其运动成绩,在录取时分别在考生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或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以上予以录取。
3、获得一级及以上级别运动员并通过我校的体育测试和文化课考核者,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批准,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予以录取。
4、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按教育部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参加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符合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的录取条件者,我校将予以录取。
五、学费
凡正式录取的一级及以上级别运动员,其第一学年度的学费全免;从第二学年度至第四学年度,凡获得全国比赛前八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的高水平运动员,其获名次当年度的学费减免。正式录取的二级运动员需正常交纳学费。
六、其它
1、考生测试时需要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需带户口簿原件)。
2、考生参加测试的食、宿等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咨询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招生就业处、体育学群体竞赛部
联系人:刘老师(击剑)手机:13009254320
韩老师(羽毛球)手机:13842308833
李老师(群体)手机:13050153933
招生电话:024-56865000 56860827
传真:024-56860886 5686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