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2012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章程
2011年12月20日
来源:上海交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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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是经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做好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精神,为选拔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水平学生运动员,继续推动学校体育运动的开展,学校将根据运动队的具体需要,进行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工作。经过体育专项和文化课考试,综合考查考生的运动水平、学习情况,择优认定一批具有体育特长,享受我校优惠录取政策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收项目及计划
篮球8-10名、乒乓球8-10名、游泳8-10名、田径3-4名、网球1-2名、健美操1-2名、赛艇1-2名。
二、报名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类: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B类: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其中,游泳、田径、健美操项目限一级运动员或以上者报名)。
三、报名办法
登录上海交通大学招生网:http://zsb.sjtu.edu.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网上填报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类别所需各项信息,填妥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格。
同时下载“2012年上海交通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见本文末尾附件),按要求逐项填写并贴上照片(另附二张1寸照片),并请考生所在单位填写好意见、盖章,连同报名表格、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于2011年12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至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三、选拔程序
1、我校将根据报名人数、考生运动水平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名单可在我校招生网查询。
2、我校将于2011年12月18日起寄发参加测试书面通知给考生。
2012年1月6日至1月8日在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举行选拔测试工作。
2012年1月6日进行专项水平和专项素质能力测试。
游泳、田径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执行;球类及其它项目按[上海市中学生优秀运动员测试办法]执行。
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的考生于2012年1月8日进行文化课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3、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的资格需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
四、优惠录取政策
学校将根据考生的体育测试水平、文化课考试成绩、本章程项目计划,确定体育特长生认定名单,并签订“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书”,同时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认定的优惠等级为三类:
第一类:报名条件中的A类考生,考核成绩特别突出,经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予以录取。
第二类:考核成绩优异的一级运动员考生(今年对考核成绩特别突出的篮球、乒乓球、网球项目考生,可放宽至二级运动员),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经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后,我校予以录取。
第三类:考生考核成绩优秀,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
五、其他
1、教育部关于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文件尚未下发,如有变化我校将按新文件精神执行。
2、凡报考2012年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必须在当地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获取高考报名号。
六、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00240
电话:021-34200000传真:021-34207255
上海交通大学体育系(华山路1954号)电话:021-62932037
一、招收项目及计划
篮球8-10名、乒乓球8-10名、游泳8-10名、田径3-4名、网球1-2名、健美操1-2名、赛艇1-2名。
二、报名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类: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B类: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其中,游泳、田径、健美操项目限一级运动员或以上者报名)。
三、报名办法
登录上海交通大学招生网:http://zsb.sjtu.edu.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网上填报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类别所需各项信息,填妥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格。
同时下载“2012年上海交通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见本文末尾附件),按要求逐项填写并贴上照片(另附二张1寸照片),并请考生所在单位填写好意见、盖章,连同报名表格、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于2011年12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至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三、选拔程序
1、我校将根据报名人数、考生运动水平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名单可在我校招生网查询。
2、我校将于2011年12月18日起寄发参加测试书面通知给考生。
2012年1月6日至1月8日在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举行选拔测试工作。
2012年1月6日进行专项水平和专项素质能力测试。
游泳、田径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执行;球类及其它项目按[上海市中学生优秀运动员测试办法]执行。
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的考生于2012年1月8日进行文化课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3、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的资格需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
四、优惠录取政策
学校将根据考生的体育测试水平、文化课考试成绩、本章程项目计划,确定体育特长生认定名单,并签订“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书”,同时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认定的优惠等级为三类:
第一类:报名条件中的A类考生,考核成绩特别突出,经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予以录取。
第二类:考核成绩优异的一级运动员考生(今年对考核成绩特别突出的篮球、乒乓球、网球项目考生,可放宽至二级运动员),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经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后,我校予以录取。
第三类:考生考核成绩优秀,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
五、其他
1、教育部关于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文件尚未下发,如有变化我校将按新文件精神执行。
2、凡报考2012年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必须在当地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获取高考报名号。
六、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00240
电话:021-34200000传真:021-34207255
上海交通大学体育系(华山路1954号)电话:021-6293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