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招办敲定今年高考录取办法

2005年06月15日 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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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高招办下发了《关于200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通知》,对今年高考录取办法作了界定。  

  实行网上录取 

  今年仍实行网上录取。即高校在各自学校内,通过登录省高招办招生系统网站,进行录取。 

  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应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即如果计划录取100名学生,那么,学校根据学生报考志愿,从高到低调阅120人的档案,从中录取100名。 

  是否录取由院校决定 

  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换一句话说,录取的决定权在高校。具体是:省高招办按高等学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而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 

  对退档的考生,高校要提交退档理由,福建省高招办实行必要监督。 

  高校还必须按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在录取期间不得随意更改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承诺。 

  生源充足,一次性投足 

  高校录取投档比例确定后,对线上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学校,省招办根据线上第一志愿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给予一次性投足。 

  生源不足,分轮录取 

  对生源不足的,第一轮投档线上第一志愿考生,即采用志愿优先的原则;第二轮及以后轮次投档时,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参考志愿顺序依次检索出档,即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有关志愿优先和分数优先的具体录取办法,请查阅本报6月12日的报道。 

  保护第一志愿考生 

  当考生德智体美、高考总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大体相当时,高校不得随意退掉第一志愿的考生而要求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但是,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的考生档案不足时,或第一轮已根据学校要求的调档比例投足档、并开始调剂投档时,不能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线上考生。例如,A校为本一批院校,要在福建省招收100人,本一理工类的分数线为500分,但是,第一志愿报考A的考生、并且分数在500分以上的,只有5人,那么,A校就不能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分数又在500分之上的考生。 

  保护高分学生 

  今年福建省仍对高分考生采取保护政策,主要体现在本科一批第一轮投档时,高考成绩名列理工、文史类全省前茅(按该类考生总数的1%比例确定)的考生,如未能达到其所填报的第一志愿学校投档线而无法出档时,其所填报的参考志愿第一栏视同为第一志愿(这一部分考生不占该院校原定投档比例)。 

  所谓的“1%”指的是平均每100人中取1个,例如全省理工类有1000名考生,那么就取前10名,分数第十高的就是高分保护线。如果这10名之内的高分考生A第一志愿报了清华,分数够不上,如果他的参考志愿一报了浙江大学,那么浙江大学就自动成为第一志愿,有可能在第一轮投档。 

  今年明确指出:省高招办在投档模式上采取高分保护措施,录取与否由相关院校自主决定。换句话说:A填报的参考一志愿浙江大学能否成为第一志愿,需要由浙江大学决定。有的院校要求这类考生分数要高出院校出档线的十几甚至几十分后,才能录取。考生要查阅院校的招生章程。所以,今年高分考生一定要谨慎填报。 

  高校要在规定时间录取 

  录取时,高校要按照规定程序,按时报送调档比例,按时完成下载电子档案、阅档、审录、退档、上载电子档案等各环节工作,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高招办有权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代为录取。 

  追加计划录取的考生的分数也要在线上 

  部属和省外高校完成原定在福建省的招生计划后,如果要再追加计划,应该在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及分数顺序进行投档。 

  生源不足,可降分录取 

  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确实不足的学校(主要指艰苦专业或冷门专业),可在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另外,民办高职高专学校下降20分后,如生源仍然不足,可适当继续降分,最低降分幅度不得超过线下50分。 

  例如,本一理工类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00分,A校为本一批高校,录取200人,那么,如果500分以上报考A校的考生只有180人,那么,它可降低20分,在500分到480分之间,从高到低录取,但是,这20分并不是一次性降的,如果下降10分就录满200人,那么就不再降了。 

  录取通知书要有高校校章 

  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必须加盖录取高校校章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