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2005年05月09日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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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泉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召开全体成员会议,总结去年招生考试工作取得的成绩,研究部署今年高招、中招工作。全市招生考试暨招生监察工作会议同时召开。

  副市长潘燕燕出席会议并就做好今年高招工作特别是实施高招“阳光工程”提出要求。

  2005年招生考试工作的重点是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推进“三项重点治理”(招生乱收费、违规录取、中介诈骗)工作。今年高招继续加大改革力度,招生政策有较大变化,在教育部的新规定、新要求的基础上,福建省招生工作共有十八项新的调整与变化。

  会议强调,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是国家级的选拔性考试,涉及千家万户,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继续深化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要重点抓高招“阳光工程”实施,确保高校招生公平公正。要加强高考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建设,落实考试管理考区主任负责制,省、市、县三级的招委主任层层签订《高校招生考试管理责任书》,加大监察力度,严肃招生纪律,确保考试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