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考25万人报名 高招政策有新变化

2005年03月07日 来源: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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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福建省普通高考报考人数为256159人,福州考生为43362人。报考人数最多的是泉州,为53487人。 

  据统计,在报考者中,文史类为95435人,理工类为131849人,音乐1726人,美术6273人,体育4002人,高职单招16874人。应届生约21万人,往届生约4.6万人。 

  据了解,今年高招除本报报道过的外语听力考试有新规定、高考“加分降线”投档考生要公示、特殊形式录取要公开、考试诚信纪录进档案等新内容外,还有一些政策变化也值得关注:今年对不能报考的人员规定有三类,包括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而去年关于“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到报名结束之日不满一年者不得报名”的规定被取消。高校预留计划降至1%。根据有关规定,安排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本科高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可预留少量计划,但不得超过本校本科计划总数的1%,而去年则是3%。凡有预留计划的高等学校,须将预留计划数报其主管部门备案。 

  今年还规定,经同意可以延期报到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20天之内传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去年的“延期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两周”和“高等学校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可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规定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