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治理高校违规招生 维护高招正常秩序
2008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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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治理高校违规招生
不得更改混淆办学层次 加强入学资格审查
本报讯(记者 宋全政)记者从近日召开的2008年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工作会议上获悉,山东省教育招生、公安等部门将采取措施,重点治理违规招生和中介诈骗,维护高考的正常秩序。
据了解,山东省将在五个方面着手治理违规招生和中介诈骗,其中包括:对高校招生章程的审核工作,重点对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校)及项目的招生章程及广告加强审核与监督,经省教育厅核准备案的招生章程及广告方可在媒体刊发,并不得更改或有意使用简称以混淆办学性质、层次等关键信息。
对已公布或刊发的章程、广告,有关主管部门要进行抽查复核;严格规范高校特别是部分高职院校、民办高校招生管理,坚决禁止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抢揽生源、擅自寄发录取通知书。
山东省将协调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非法招生中介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媒体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违规招生和诈骗案件及处理结果,完善招生预警制度。同时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继续坚持报到后全面复查和进行相关科目文化测试的办法,严查冒名顶替的学生,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假通知书对考生进行诈骗。
对于高校由于欺诈性招生、损害学生利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削减其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直至责令高校停止招生;对游离于招生录取体制外自行招收的学生,以及未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擅自招收的学生,将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今后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中国教育报》2008年4月7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