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脱离"名牌光环"后怎么办?质量是关键

2008年03月12日 来源:光明日报
二维码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今年4月1日即将实施的《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规定:独立学院自授学位,不得沿用参与举办的高校名义——

 

独立学院脱离“名牌光环”后怎么办

 

  脱离“母体”将给独立学院发展带来新的挑战。图为高招说明会现场,考生及家长在众多独立学院展位前驻足。(资料照片)

 

  从2008年4月1日开始,《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历经九年,独立学院“既不是公办,又不是民办;既独立,又不是独立设置”的模糊状态将宣告终结,走向真正意义上的“独立”。伴随着“独立”同时到来的,是独立学院在招生、就业等方面都需借助的母体高校“名牌光环”影响的渐渐消退。

 

  独立学院:获得学位授予权,同时摘下“光环”

 

  在2008年2月29日召开的全国独立学院工作会议上,《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宣告出台。办法规定,独立学院自授学位,不得沿用参与举办的高校名义。此举意味着,独立学院在名义上摘掉了母体高校的“光环”。

 

  此前,独立学院虽然理论上没有学位授予权,但是独立学院学生的学位授予又是“独立”的,即本、专科毕业证书由独立学院颁发,但是学位又由参与办学的高校授予,证书上的署名则是学校和独立学院全称,比如“某某大学某某学院”。独立学院的学生在奖学金评定、户籍管理、毕业生就业等方面与其他普通高校学生享受同样的政策待遇,颁发的毕业证书与其他普通高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新出台的《办法》规定,独立学院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并以独立学院名称具印,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新证书上,独立学院的名称前仍冠以参与举办的高校的名称,但不得使用高校内设院系和学科的名称。也就是说,新规定实施后独立学院相关证书的落款公章、校(院)长人名章将出现变化。

 

  教育部准备用五年的时间完成独立学院完全“过渡”,现有在校学生实行“老人老办法”,表明现有在校生仍可获母体学校授予的学位,新招收的学生则按照新办法管理。

 

  《办法》除对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高校和民间资本都做了进一步详细规定之外,还强调:独立学院举办者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挪用办学资金造成独立学院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除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须提供在校学生的后续教育经费。独立学院终止时仍未毕业的在校学生由参与举办的普通高校托管。

 

  独立学院是我国高等教育数量扩张时期的产物

 

  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1999年,独立学院出现在我国的高等教育体系当中,到今天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教育事业统计资料显示,全国共有独立学院318所,在校生186.6万人,占全国民办高等教育在校生总数的53.4%;其中,独立学院本科在校生165.7万人,占全国民办本科高等教育在校生总数的88.7%。

 

  为什么要办独立学院?2003年,教育部下发《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有关负责人在解释这一意见时表示:试办独立学院是新形势下高等教育办学机制与模式的一项探索与创新,是更好更快扩大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一种有效途径。

 

  简而言之,独立学院是我国高等教育数量扩张时期的产物。

 

  在为中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立下汗马功劳的同时,独立学院与生俱来的“困扰”一直没有得到实质性解决。在《办法》出台之前,关于独立学院的性质到底是什么始终没有说清楚,有人说是公办,有人说是民办,还有的人称之为“国有民营”,属性十分模糊。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独立学院的教学质量处于一个“三不管”的状态,在“赢利”和“公益”二者的博弈中也说不清道不明。

 

  广东省一位民办高校的校长曾质疑:民办高校“专升本”有非常严格的准入条件,一些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或专科民办学校多年艰苦努力都不能获批招收本科,而一旦找到个“好爸爸”,与公立名校合作变成独立学院,马上能招收本科生,而且在招生时又打着名牌高校的名义,收取高额学费,对真正的民办高校形成很大冲击。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独立学院和母体高校的关系也存在诸多问题,独立学院一方面需要借助母体高校来招收本科生,利用名校“光环”吸引更多学生;一方面需要付给母体高校不菲的管理费。而高校在收取了管理费后,在师资和管理上未必有很大力量投给独立学院。属性不明确,缺乏有效监管,使得相当一部分独立学院存在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旅游管理系主任刘云德表示,独立学院要发展还应继续加强与母体高校的学术联系。母体高校应帮助独立学院建立起科学的学科体系,在学术、业务、学校管理等方面给予独立学院必要的指导。有关部门也要加强对独立学院财政的监管。

 

  即将实施的《办法》既明确了独立学院的民营身份,同时也保障其作为民营资本的权益。教育部部长周济指出:新形势下,独立学院的主要任务不是增加学院数量和扩大办学规模,而是稳定规模、规范管理和提高质量。要更加突出独立学院的“优”、“独”、“民”原则,“优”,就是要更加强调优质教育资源参与举办独立学院,更加强调独立学院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独”,就是强调独立学院在法律和制度上的独立地位;“民”,就是进一步明确独立学院的民办属性,促进独立学院在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上改革创新。

 

  办学质量,将真正成为独立学院生存的关键

 

  找准人才培养定位、提高质量、走独立之路……通过采访,记者了解到,这些理念各独立学院早有共识。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唐志宏曾说:“办得好的独立学院可能会成为今后中国私立大学的典范。”但是,当真正的独立来临,也意味着独立学院会处于“大浪淘沙”的境地。

 

  据报道,近日在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一所独立学院)校园BBS上,一项“你赞成独立学院完全独立为民办高校吗”的调查,引来众多学子跟帖。

 

  参与调查的111人中,赞成的占34%,不赞成的占25%,无所谓的占15%,不赞成的学生,几乎都是担心“断奶”之后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含金量”会下降。一位同学表示:“学院如果真变成民办,学费也许能降两三千块钱,但颁发的学位恐怕就不如现在有分量了。”

  如前文所述,这些同学的证书会按照“老人老办法”来颁发,但是他们的担心也折射出了学生和家长的心态。失去了名校的光环,考生投入高额学费选择你的理由是什么?这恐怕是所有独立学院今年招生必须面对的问题。

 

  据教育部公布的首份中国教育与人力资源问题报告《从人口大国迈向人力资源强国》表明:从2002年开始,我国高等教育适龄人口就开始剧增,到2008年将达到20年内的最高点,达到1.24亿人。在2008年至2020年的10年内,高等教育人口规模又将大幅度下降。2020年的学龄人口将降至8200万人。

 

  适龄人口下降的客观条件,加上社会对高等教育的认识理性回归、职业教育的大力发展等因素,使得独立学院未来的生源形势非常严峻。但是,洗牌也意味着机会。

 

  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夏鲁惠博士指出:2003年教育部下发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试办独立学院要一律采用民办机制。这次教育部颁布的《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重申,独立学院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益性事业。这就进一步明确了独立学院的民办属性,更加有利于规范对独立学院的管理。

 

  据了解,近年来,一些独立学院已经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在更加规范的管理中,独立学院先天具有的优势会进一步发挥出来。例如,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参与办学,使独立学院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得更加紧密。独立学院灵活的办学机制,既使人才培养更好地贴近社会和市场需求,又使独立学院直接面对市场的竞争压力。一些独立学院积极探索产学结合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以就业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安排教学内容,注重学生在企业的实践,使其毕业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在师资方面,独立学院能够有选择地聘请有关高校教学经验丰富的老师,并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老师的潜力。比如聘请高校退休了的教师,他们教学经验丰富,又没有了科研等方面的压力,可以专心教学,是非常宝贵的优质教学资源。

 

  “竞争会淘汰一部分学校,但是对于优秀的独立学院来讲,‘大考’正是更上一层楼的契机。”夏鲁惠说。 (本报记者李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