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招生简章

2019年01月10日 来源:上海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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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政府关于加强“体教结合”的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为做好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工作,有效促进我校体育运动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制定上海大学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男子排球、女子足球、网球、田径、武术项目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报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无严重兴奋剂违规记录。

(二)符合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高考报名号。

(三)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获得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2.参加指定项目国际赛事,取得亚洲前六名、世界前八名成绩(见附件);

3.获得女子足球、男子排球、田径和武术项目运动健将称号;

4.参加指定项目赛事(除棋牌和武术类项目)奥运会项目组别的最高级别组,取得全国前三名成绩(见附件);

5.参加武术类项目指定赛事最高级别组比赛,取得全国前三名成绩(见附件)。其中武术套路比赛传统项目组需同时获得运动健将等级称号。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工商管理

招生计划:10名,拟录取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择优录取。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9年1月7日起至2019年1月11日登陆上海大学本科生网上报名系统点击“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bks.shu.edu.cn/),下载并打印《上海大学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报名表》。

(二)寄送书面材料

2019年1月15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 请将以下书面材料(使用A4纸张),EMS快递至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体育学院训练馆X-206宗老师收,电话13701904140,邮编200444,请在信封上注明“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逾期一律视作无效申请。书面材料含:

1.《上海大学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报名表》;

2.《普通高校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

3.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

4.符合免试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5.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6.运动员等级相关佐证材料(登录国家体育总局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并打印查询页面。查询网址为:http://ydydj.univsport.com/index/look/look.html);

7.身份证复印件。

四、选拔程序和录取流程

(一)学校组织专家根据招生简章要求对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至我校符合要求的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初审合格名单。

(二)招毕办将初审合格名单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审批通过的预录取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bkzsw.shu.edu.cn)进行公示。

(四)经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在预录取优秀运动员提交的《普通高校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五)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做好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预录取的优秀运动员须于2019年2月20日12:00前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或网站APP(体教联盟)的“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系统”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要求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以受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中央军委体育管理部门和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并报体育总局予以公示。

(六)公示无异议后,预录取优秀运动员参加2019年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具体考试安排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且文化成绩须达我校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七)我校在收到预录取优秀运动员所在省市高招办的《新生录取名册》后,寄发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优秀运动员不能再参加2019年高考。

五、监督约束机制

我校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招生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监督电话:021-66132857。

六、其他

(一)如教育部出台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新文件精神,则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二)每位运动员只能申请并获得一所高校免试入学审批表,若重复申请多所高校,将可能被取消入学资格。

(三)上海大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特殊类型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人员进行从严查处。凡在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冒名顶替、伪造材料骗取报名资格、在体育测试中服用兴奋剂等情况,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作弊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我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咨询电话:021-66132116或13701904140体育学院 宗老师。

本招生简章由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简称招毕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