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19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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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1. 高中阶段入选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 高中阶段获评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 具备保送资格、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的外国语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注:上述考生均须获得教育部保送生资格。
二、报名材料
符合我校保送生报名条件的同学,需要在规定时间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bssbm/),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天津大学2019年保送生申请表(由报名系统打印,含基本信息、中学成绩、个人自述、志愿信息、获奖记录等,须所在中学校长或主管校长签字且加盖学校公章);
2. 高中阶段成绩单(含年级人数、年级排名):须由中学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
3. 证明材料:考生在高中阶段的获奖证书及其他可证明考生相关申请资格的支撑材料。
三、注意事项
1.我校不接收考生纸质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材料须保证信息完整、材料真实、页面整洁、文字清晰,格式为jpeg(扩展名为.jpg或.jpeg);
2.请考生参照附件中《天津大学2019年保送生招生专业目录》,根据自身情况在报名系统中“填报志愿”时,选填不超过3个意向专业并进行优先级排序,且服从专业调剂(外语保送生只能选择英语专业);
3.请考生注意在“确认志愿”前详细检查材料的完整性,一经确认志愿,报名系统中所有信息不得再进行修改;
4.报名材料中所有签字信息均须本人亲笔签名;
5.因考生没有按时报名、没有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信息填写错误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6.考生请务必牢记网上报名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测试安排、测试结果等信息。
四、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tju.edu.cn)及保送生报名系统中公布初审结果,同时公布选拔测试相关事宜,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五、考核
通过初审,获得参加考核资格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测试。考核内容为综合面试。
六、资格认定和公示
根据测试成绩,我校将依据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保送生人选名单,报送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各方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合格人选。
七、录取原则
1.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参考测试合格者的专业志愿情况公示其拟录取专业,招收保送生的专业目录见附件。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外语保送生录取专业均为英语,且进校后不可转专业,可选择学习校内开设的辅修专业。
2. 考生须按规定参加2019年高考报名和体检。对于通过我校保送生测试且体检合格者,我校将拟录取保送生名单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在收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的录取审批表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日程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4日至2019年1月4日;
测试时间:2019年1月10日;
测试地点: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内雅观路135号)
注:具体测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九、监督和约束机制
天津大学保送生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1. 保送生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
2. 所有取得我校保送生资格的考生必须经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等相关网站公示合格,并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批准,方可被录取;
3. 如有考生弄虚作假,则取消该生被认定的资格,若该生已被录取,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4. 其他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十、所有信息全部通过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和网上报名系统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责任自负。
十一、本实施方案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果教育部2019年相关政策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咨询电话:022-27405486
传 真:022-27401800
监督电话:022-27403794
联系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内雅观路135号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行政服务中心(杏荪楼)A116室,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00354)
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12月
附件:天津大学2019年保送生招生专业目录
1.天津大学2019年外语保送生招生专业为英语。
2.天津大学2019年非外语保送生招生专业目录见下表,未列在目录中的专业不招收保送生。
序号 | 专业 | 色盲色弱 | 理科可选 | 文科可选 |
1 | 汉语言文学 | 是 | ||
2 | 法学 | 是 | 是 | |
3 | 教育学 | 是 | 是 | |
4 | 英语 | 是 | 是 | |
5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是 | ||
6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是 | ||
7 |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 是 | ||
8 | 工业工程 | 是 | ||
9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 | 是 | |
10 | 海洋技术 | # | 是 | |
11 |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 是 | ||
12 | 生物工程 | # | 是 | |
13 | 生物工程(合成生物学) | # | 是 | |
14 | 生物科学 | # | 是 | |
15 | 生物医学工程 | # | 是 | |
16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 | 是 | |
17 | 水利水电工程 | 是 | ||
18 | 物流工程(供应链与运营管理) | 是 | ||
19 | 保密管理 | 是 | ||
20 | 药学 | # | 是 | |
21 | 应用化学 | # | 是 | |
22 | 应用化学(工) | # | 是 | |
23 | 制药工程 | # | 是 |
注:
1)标记“#”的专业表示不招收患有色盲、色弱的考生;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建议考生视力(近视眼)不超过800度;
2)对于综合改革省市中满足报名条件的考生,上述公布招生专业均可选择;
3)录取专业名称以2019年实际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