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2017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2017年01月05日 来源:河海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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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河海大学2017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保送生。为严格保送生招生管理,保证保送生招生质量,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17年具有保送资格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经所在学校推荐,均可向我校报名。

二、报名办法

1、提交材料

外语类保送生由外国语中学统一组织推荐。其他类保送生可登录“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ea.hhu.edu.cn/zsw),下载打印《河海大学2017年招收保送生情况登记表》,交由所在中学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与身份证复印件、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等于2017年1月10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用EMS邮政特快专递邮寄至河海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

信封正面请注明“保送生报名材料”。纸质报名材料均使用A4纸,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2、资格审核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7年1月初在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三、选拔办法

1、测试形式及内容

我校成立保送生测试专家组,负责保送生的测试工作,并对考生做出综合评价。

保送生测试以面试为主,主要考查考生的学科特长和综合能力。

2、测试时间及地点

报到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 河海大学西康路校区

具体报到及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测试须知。

四、认定与公示

我校本科招生委员会根据专家组考核意见,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同时,我校在规定时间将保送生拟录取名单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按规定到有关省级招生办办理保送生录取审批手续。未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名单内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五、录取政策

1、获得我校保送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推荐的考生,其录取专业均为外语类专业。根据教育部要求,我校外语类保送生不能录取或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2、获得我校保送资格的其他类考生,学校将满足其填报的第一个专业志愿。

六、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58099483,025-58099489(传真)

监督电话:025-83786240

招生主页: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 河海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邮编:211100)

八、本简章由河海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