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贸易学院2013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2013年01月15日 来源: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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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有关保送生招生规定,2013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保送生。

  一、招生对象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保送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上公布的名单为准):

  1.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学科、科技竞赛类保送生。

  3.外语类保送生。

  二、报名办法

  1.通过我校招生网(http://zhaosheng.shift.edu.cn/ )下载《2013年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保送生申请表》。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后加盖学校公章的申请表一式三份;

  (2)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高中期间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公单章)

  3.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2月22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邮寄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行政楼111室招生办公室收

  邮编:201620

  联系电话:021-67703050

  三、招生专业

  符合条件的保送生可在我校所有本科专业中任意选报1个(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所推荐的应届毕业生仅限选报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具体专业及介绍详见我校招生网站。

  四、录取程序

  1.学校对保送生资格材料进行审查、复核;

  2.学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保送生进行数学、英语测试及面试(测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根据学生的测试及面试成绩,结合学生的获奖情况、学生高中期间的学习成绩及志愿填报情况,全面衡量学生的综合素质,择优录取,确定保送生预录取名单;

  4.学校将预录取名单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在本校招生网对社会公示;

  5.经学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审核合格后办理有关录取手续。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