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
2014年02月17日
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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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义乌市高校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有关高校,杭州外国语学校:
现将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4] 1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并要求如下:
一、有关单位要加强对保送生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做到程序规范、管理严格、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不得推荐和录取不符合保送条件的学生。
二、有关中学要公开推荐办法,加强保送生信息公示。学校制定的推荐办法须提前向全校师生公布,推荐拟保送的学生必须按规定在校园内师生出入学校必经处的醒目位置(如学校公告栏)张榜公示,同时在校园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
于10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保留至8月底,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所在班级、保送资格或成绩等。并按规定向保送高校寄送《浙江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情况登记表》(附件2),同时将名单汇总报我院备案。
三、有关高校须在2014年4月10日前将本校测试通过拟录取的保送生数据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我院将于2014年4月下旬统一将保送生录取名单上网公示(网址:www.zjzs.net),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按规定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已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高考。
四、各市高校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要及时将本通知转发各有关中学,并做好本地保送生推荐、审核、公示等相关事项的协调与监督工作。
附件:1.《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
2.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情况登记表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4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