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2012年保送生招生章程

2012年02月16日 来源:上海海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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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精神,制定我校2012年招收保送生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报名方式

  1.报名条件。

  凡具备教育部规定的保送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具体保送条件请查看教育部阳光高考网(http://gaokao.chsi.com.cn/z/tszs/2011bss.jsp),我校网站也可查询。

  2.报名方式。

  ⑴填写《上海海洋大学保送生招生申请表》,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后按规定时间寄达我校。

  ⑵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①报名表一式三分;

  ②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③高中期间成绩单。

  3.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3月4日(以邮戳为准)。

  二、招生专业

  1.教育部认定的16所外国语中学推荐的外语保送生可选报的招生专业为英语、日语或朝鲜语专业;

  2.其他符合条件的保送生可选报我校的所有本科专业(具体专业及介绍详见我校招生网站信息http://zsjy.shou.edu.cn/)。

  三、录取程序

  1.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测试;

  2.我校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参考其平时成绩、获奖情况及考生填报的志愿等确定保送生预录取名单;

  3.预录取名单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网及本校招生网对社会公示;

  4.经学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审核合格后办理有关录取手续。

  四、报名及测试时间、地点:

  1.测试时间:2012年3月17日,具体要求请3月9日后查看我校招生网站通知。

  2.报名时间、地点:2012年3月16日下午14:00~20:00上海市临港新城沪城环路999号上海海洋大学学生事务中心底楼大厅。

  五、招生咨询电话:021-61900607

  招生监督电话:021—61900294

  六、本办法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