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2007年保送生招收办法

200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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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南京理工大学招收保送生工作继续按照“严格标准、严格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个人申请、中学推荐、学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在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2007年保送资格的学生中选拔特长突出、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学生。

一、保送生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优秀2007届高中毕业生。(详见附件) 

二、保送生申请程序

  申请者请按要求如实填写《南京理工大学2007年保送生申请表》(请考生在我校招生网自行下载 点击浏览该文件),于 2006年12月30日前寄至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保送生”字样)。

三、考核录取

  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学生提交的保送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者进行考核(文科测试语文、外语;理科测试数学、外语,测试时间为2007年1月21、22日),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预录取结果可以通过南京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名单经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报各省(区、市)招生部门备案审批。被我校认定的保送生人选,如体检、政审合格,我校将按照各省级招办的规定,在指定的时间内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并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四、监督机制

  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接受投诉(025-84315226)。对于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保送资格及所在中学三年推荐保送生的资格。 

五、本办法由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5-84315260    025-84315761 
  传 真:025-84432546 
  通信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 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94 
  网 址:http://zsb.nj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