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外语听力考试安排

2005年05月20日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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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高考外语听力在考试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经批准后,可顺延考试结束时间,这是记者昨天从教育部获悉的。

  听力须在考试开始进行

  根据《2005年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
并结合听力考试的特点,对英语、日语、俄语听力考试考务工作作出具体要求。外语听力考试必须在该科目考试开始时进行,不得将其移至该科目后半段时间进行。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听力考试参照以上要求执行。

  考点须有听力备用磁带

  教育部要求,听力考试期间,各考点要有熟悉听力播放设备使用和维修的技术人员,要配备相应语种的教师。播放室必须有人监听,出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同时,每个考点要有至少一份备用听力磁带,并要确保听力考试进行时电力供应的保障。

  听力出问题顺延考试时间

  《规定》称,听力考试进行中,听力磁带无声或不清楚,应记录下出现问题时的题目,及时请示考点主考启用备用听力磁带。重新播放时,应从出现问题时的前一道题开始播放,并由主考及时报告省级考试机构批准顺延考试结束时间;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应立即进行其他部分考试,同时积极解决出现的问题,在其他部分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离开考场)立即按规定继续进行听力部分的考试,并在听力考试前请示省级考试机构批准顺延考试结束时间。 

  高考听力时间表

  6月8日14:30 组织考生入场。

  6月8日14:45 禁止迟到考生入场,开始分发答题卡。

  6月8日14:50 开始分发试卷和试听(两者同步进行),待广播中出现“试音到此结束”时立即停止播放,不要将磁带(或光盘)倒回开头处。待得到听力考试正式开始信号时继续播放。

  6月8日15:00 听力考试开始,播放正式考试内容。听力部分结束时,将会有“听力部分到此结束”的提示语播出。听力部分结束后,考生可以开始做其他部分的试题,监考员开始持准考证存根逐个核对每个考生准考证和考生本人是否相符。

  6月8日16:00后 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